性同一性障碍例外法,放宽一部分户籍变更的必要条件
6月10日,「关于性同一性障碍者的性别的处理例外法,法律的一部分修改法提案」在众议院上被通过成立。 在03年制定的「关于性同一性障碍者的性别的处理例外法」上,户籍上的生物学性别和自己有不协调感的人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。这个条件是,20岁以上,未婚,没有孩子,丧失生育功能,外生殖器官近似。此次修改,把“没有孩子”改为“没有未成年孩子”作为必要条件。 在07年,最高法院拒绝了,以有孩子为理由没有得到户籍变更,而引起争辩的事件。(2008年6月19日) 出处: ·关于性同一性障碍者的性别的处理例外法,法律的一部分修改法提案(众议院) http://www.shugiin.go.jp/itdb_gian.nsf/html/gian/honbun/houan/g16902021.htm 参考: ·谷口洋幸「自己承认性别和国际人权」国际人权广场第74号(2007年7月) http://www.hurights.or.jp/newsletter/J_NL/074/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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